#南京身边事#【顾客吃面撞破玻璃门,花了1500的治疗费,要求报销】南京的林某到一家小吃店吃面时,一头撞碎玻璃门,划伤了自己腿部,花费了1550多元医疗费。 林某认为,该玻璃门不是符合国标的钢化玻璃,遂起诉小吃店老板田某,索赔医疗费、误工费和营养费6600多元。 面馆老板表示:他受伤我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拍了片子。 我专门贴了可口可乐的海报在玻璃门上,就怕有些人看不见。 玻璃门上也贴了“注意玻璃”等字样… 法院审理认为,小吃店玻璃门上有相应提示,店家已尽到安保义务,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。 林某不服并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有网友调侃表示:要是在路上摔倒,起诉谁? 商家没让她赔偿玻璃门的钱就不错了,还有脸起诉? 还有网友认为:一碗面钱想换6000元,怕是想钱想疯了,老板没让你赔玻璃门就仁至义尽了。
这事大家怎么看? 顾客受伤面馆老板有责任嘛? #以案说法#
Grudgingkitten1
又涨价咯
2021-11-12 11
excludedSnail1
为什么只是赔偿?
2021-11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