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风、寒潮蓝色预警! 半个月前一场大风、寒潮、大雪,衡水市桃城区宜居家园某号楼一处太阳能就被大风吹下,索性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,尽管如此,那剧烈的坠物之声也是吓人不浅的。 部分业主向物业也反应了相关事情,但是物业真的迟迟没有作为。

这也难怪,太阳能是个人所有,没有一个人说不要自己的太阳能的,但热水器广泛使用之后,几乎很少业主真正的再次使用太阳能了,这到不是跟节能作对,太阳能的热水如果真的出来了,时间有点长,不如热水器来的方便,而且热水温度不好把握。 还有哪些人在使用太阳能那? 我想多数是老人们,她们往往一件物件用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,是从艰苦岁月走过来的一群人,但是她们也是能凑合就凑合,没有想过去维修、巩固,再就是懒懒的年轻人,虽然不用了,但也懒得去管,索性在上边呆着算了,但是这成了小区里的一处处重大危险源,无论大风吹下太阳能是砸着人或车,谁来负责? 是物业还是业主自己?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: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我想,多数由所有者或使用者来负责,但是当下收入之下,哪负责的起? 所以,如果家里或者朋友亲戚真的有不使用的太阳能,奉劝大家及时拆除,既不冒伤害他人之险,也不给自己找麻烦,因为谁都预测不了不确定因素哪个来的更早,同意的请积极转发。